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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5     浏览次数:    
  一、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1、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要看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侵权行为而定:

  (1)如果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公路有路障没有及时清理、路面不平没有填补等,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就有赔偿义务;

  (2)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没有责任的,不承担赔偿义务,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要看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事故发生时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有过错,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就要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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